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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卫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委科研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发表时间:2016-04-12

 现将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委科研课题的通知》转发如下: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我委2016年度卫生计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申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方向及支持领域
(一)面向临床需求,与应用相结合,开展重要疾病的预防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二)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规范和康复方案研究。
(三)高新技术和方法在重大疾病诊治中的应用研究。
(四)优生优育技术研究,提高人口素质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五)干细胞临床研究。申报单位需符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要求,并已向国家申请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
(六)针对公共卫生领域中突出问题,开展共性技术、实用技术、关键技术的转化应用研究。
(七)重大疫情和职业危害快速救治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八)农村基层卫生、社区卫生保健和健康促进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九)卫生信息化研究。
(十)医学伦理研究。
(十一)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研究。
基础理论研究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二、课题负责人有关要求
(一)应为55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的单位在职人员,有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申请者需提供2篇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的申报课题前期研究工作论文并出具具有查新检索资质单位的查新检索报告。
(二)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三)为加快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今年招标将向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倾斜。
(四)所有课题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研究,课题实施期内退休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请和承担我委科研课题中无不良记录。
三、依托单位及组织推荐单位相关事项
(一)依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仪器设备和足够的资金匹配能力,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
(二)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计生机构可向所在市卫生计生委申报,实行同等待遇。
(三)依托单位应对所推荐课题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违规现象,将停止下一年度申报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标采取限额申报办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信息化及护理学课题各单位限报1项)。拟资助课题100项左右,每项课题资助强度为2万元以上,依托单位按1:1以上资金配套。
四、材料递交
请至我委官网科教处子栏下载“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申报书”,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连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同时递交电子版,由各市卫计委、委直属单位统一发Email至:1592047111@qq.com。纸质材料均不退还。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寄送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史平、梁智。联系电话:025-83620729、83620713。
 
附件:江苏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名额分配表

20160412145677617761.doc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