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各学院、各部门、各规培医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要求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 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关候选人条件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
2、2013、2014年级研究生参评成绩为第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2015年级研究生(除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评成绩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评成绩为临床能力考核成绩。
3、送审材料要求:书面申请书1份、奖学金审批表或助学金审批表1份、成绩单打印件1份(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发表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申请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者需两位副高以上专家推荐意见各1份。个人申请材料需制作好封面、目录。
4、特别奖学金3名,各评审单位均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评比(亦可放弃特别奖学金申报);一般奖学金27名,助学金10名,各评审单位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5、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获得过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非在职研究生。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重复使用于朱敬文一般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
6、评审要求:
(1)各评审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各学院、各部门及规培医院负责向本单位研究生宣传和学习文件精神,并组织申报。
(3)3月22日前:研究生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呈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规培医院(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七年制研究生交至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各评审单位按分配名额初评后于3月25日将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申报统计表(附件三)、2015年度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附件八)、学院奖学金评审结果上报表(附件九)及获奖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送交研究生院。
7、一经发现个人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该奖学金评选资格,并将取消该研究生在读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一: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布表
附件二:南京中医药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三: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申报统计表
附件四:南京中医药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五:南京中医药大学朱敬文助学金审批表
附件六:南京中医药大学朱敬文特别奖学金专家推荐表
附件七:申请材料封面、目录模板
附件九:奖学金评审结果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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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