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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协办2023年全省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依法执业暨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班

发布者: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发表时间:2023-12-23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12月21日,由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主办、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承办、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协办,采取“线下+线上”方式,组织召开全省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依法执业暨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班,我院作为主会场单位,协办此次培训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副处长陆敏、一级主任科员倪杰、南京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副处长李勇、省卫生监督所中医服务监督处处长刘加殿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刘加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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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副院长陆晔致辞,他表示,作为省直属中医医院,近年来,在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卫生监督所和南京市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共同关心指导下,医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表示衷心感谢的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聆听学习,进一步提升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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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副处长陆敏指出,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家卫健委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连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和相关部署。2023年到2025年,对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他就如何做好全省中医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管理和医疗质量工作提出意见:一是高度重视依法执业管理,二是牢牢把握质量安全底线思维,三是持续推进医疗项目管理、质控管理,四是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考核机制。

徐州中院孙守明法官为大家做医疗民法典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授课。孙法官指出,对于医疗纠纷有许多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事实查明难,二是涉及的专业性太强,三是医疗过错认定标准不同,四是矛盾比较突出且化解难度比较大。孙法官从医疗纠纷案件的类型、医疗关于病例资料瑕疵病例认定、医疗纠纷的规则原则、责任认定相关的医学审判事务、错误发生的损害赔偿问题、预防接种的损害赔偿、医院等级及手术资质、医保基金的相关问题等方面,用实际处理过的案例为大家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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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卫生法律界知名专家、江苏省医学会医师法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专家、国家级继续教育卫生法规项目评审专家、中华医学会医疗鉴定工作质量委员会评估专家、江苏省等级医院评审委员会委员蒋士浩教授为大家进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面的培训。蒋教授从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的预防、新技术的应用、与患者主动沟通、首诊负责制、术前讨论相关制度的必要性、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医疗事故及概念等几个方面,围绕国家条例以及真实案例进行了生动形象的培训,大家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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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监督所中医服务监督处处长刘加殿要求医务工作者一定要把依法执业工作重视起来,要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认识到位,防范未然。




新闻撰稿:医务处

专业审稿:刘锐

形式审稿:宣传统战部 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