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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护工管理公司招标公告

发布者: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发表时间:2018-03-26

我院欲就护工管理公司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向、有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一、概况

1、招标内容:护工管理公司招标

2、具体数量:约10名护工。具体为:综合ICU护工2名、肺病科ICU护工2名、心内科CCU护工2名、急诊EICU护工2名、脑病科ICU护工2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我国有关此项目的法律和法规(含地方性法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有效。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能提供良好的护工服务工作。

3、营业执照中有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的经营范围。

4、具有近三年来南京市内三家三级甲等医院项目的管理经验,并提供用户名单及相关文件(合同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要求:

1、护工在医疗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制度。对院方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2、护工管理公司对从事患者护工服务的人员,统一建立档案,所提供护工服务人员与院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护工管理公司与护工之间的争议纠纷与院方无关。

3、组织护工参加岗前培训,所有护工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护工提供服务时应佩戴统一证件,着统一工作服。

4、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护工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保证护工工作有序规范的运行。

5、在院区范围内开展护工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院方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院方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工作人员着装配饰也应当明显区别于我院员工所使用的服装及配饰,以免患者及家属产生混淆。

6、护工提供服务内容:在科室护士长和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协助病人维护清洁卫生、仪表仪容,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进餐进饮,协助病人舒适与安全,如排泄、活动等。严禁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标书中应有投标人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

2、投标文件(含投标价、配置、服务承诺)盖章 ;

3、提供相关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书(包括相关资料)落款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密封并胶装成册。

五、招标方式

招标满三家(含三家以上)采取综合择优定标,不满三家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议标(谈判性采购)方式。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时间安排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18年4月3日9:00。投标文件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须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开标地点:江苏省第二中医院c楼二楼报告厅。

联系电话:83291226 /83291278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