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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部分门诊和科室诊疗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发表时间:2021-08-02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维护南京地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快速有效遏制疫情在南京地区医疗机构发生、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南京市《关于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部分诊疗工作的通告》(第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部分门诊及科室诊疗调整如下:
一、北圩路门诊部、涟城门诊部停诊。
二、马鞍山路特色门诊部仅为慢性病者提供预约取药服务。
三、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整形(美容)科门诊停诊。口腔科提供外伤急诊,眼科、耳鼻咽喉科保留必要的急诊诊疗。
四、皮肤科门诊调整至本部(南湖路23号)门诊二楼。
五、为加强住院患者管理,部分住院病区予以调整。
妇科调整至六病区、肛肠科调整至七病区、老年科及肾病科调整至十病区。
六、我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公众提供咨询、复诊、开药等服务。
七、恢复正常诊疗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