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9〕8号)要求,现将我院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省卫健委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
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策略以及医学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性研究,重点支持多中心临床研究和医研校企合作研究项目。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 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不低于 1:1。
②面上项目:重点资助获博士、硕士学位、年龄未满 50 周岁(1969 年 1月 1 日后出生)的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其中,重点资助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年龄未满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护理类项目要求申报人学历为本科(含)以上。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 3-4 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不低于 1:1。
③指导性项目:重点支持县级(含)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二级(含)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及紧缺专业人员申报。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1 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不低于 1:1(配套资金相关证明为结题验收必备材料)。医学类高等院校可申报此类项目,省级财政不予资助。
④以下情况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重点项目不受限);3.省级以上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医学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医学重点人才(重点项目不受限);4.在研的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负责人;5.近 5 年项目验收不合格者;6.科研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实者。
所有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参与两项(含)以上项目。
(2)我院项目申报附加要求:有厅局级以上(含)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指导性项目。
二、申报限额
参照省卫健委申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限额规定如下:每个科室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科室认真组织限额推荐,并请科研秘书提交纸质版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2,科研秘书、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至科教处410办公室。
(2)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对照申报指南要求,科教处将会同院外专家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将不予推荐。
(3)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事项 | 时间节点 | |
通知发布 | 详见医院官网 | 6月28日 |
院内预申报 | 各科科研秘书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 6月29日-7月17日 |
限额评审 | 科教处组织形式审查、院外专家会评 | 7月18日-7月31日 |
省卫健委网报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科研管理平台在线填报(http://58.213.112.246/wskj/) | 8月1日-8月9日 |
院内网上形审 | 单位对在线填报项目进行审核 | 8月10日-8月13日 |
纸质上报 | 单位审核同意后在线打印,双面胶装,一式两份 | 8月14日-8月19日 |
附件1:江苏省卫健委2019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江苏省卫健委2019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江苏省卫健委2019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书(式样).docx
科教处
2019年6月28日